金堂瑞辰仁爱医院因违规操作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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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9: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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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上公开信息显示:金堂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对金堂瑞辰仁爱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堂卫医罚〔2024〕2号),针对其两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7,000元。
违法事实披露
经调查,金堂瑞辰仁爱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 未履行医疗告知义务:在诊疗过程中,未按规定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可采取的最佳医疗措施,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2. 电子病历管理缺失:未按要求建立并落实电子病历管理制度,导致电子病历系统无法追溯内容记录及修改痕迹,存在医疗安全隐患,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与结果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结合《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第2目的规定,卫生健康部门对涉事医院作出以下处罚:
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规范医疗行为;
罚款:处以人民币37,000元罚款。
监管要求与警示意义
金堂县卫生健康局强调,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医疗法规,切实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完善病历管理制度,确保诊疗过程透明可溯。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警示各医疗机构须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跟踪涉事医院整改情况,督促其履行处罚决定,并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和患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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