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1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多举措保障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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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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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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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等15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近日,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等15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此次通告详细列出了每一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具体信息。例如,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参(红参片),因鉴别(薄层色谱)项目不符合规定“上榜”;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款冬花,在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和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中,分别有1批次因检查(药屑及杂质)项目不符合规定而被通报。值得注意的是,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淫羊藿在自贡检验检测院、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机构的多次检验中,均出现不符合规定情况,涉及检查(杂质)、含量测定(总黄酮醇苷)等多个项目。

涉及不符合规定药品的企业众多,涵盖了四川、湖南、江西等地。药品种类丰富,包括常见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如红参、款冬花、淫羊藿、山楂、蒲公英等。不同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也各不相同,涵盖了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性状、浸出物等多个药品质量检测关键环节。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这些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不仅如此,还强调要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以增强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对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报和处理,彰显了四川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质量安全的严格把控。通过多举措并行,旨在确保民众能够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后续,我们也期待看到相关企业积极整改,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可靠的药品市场环境。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用药过程中,若发现问题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守护药品安全防线。

后附此次名单

一、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参(红参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薄层色谱)。

二、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

三、经自贡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四川紫荆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杂质)。

四、经自贡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杂质)、含量测定(总黄酮醇苷)。

五、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江西康堡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净山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

六、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泸州百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蒲公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

七、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含量测定(总黄酮醇苷)。

八、经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湖南淳芝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蒲公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显微鉴别)。

九、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款冬花(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

十、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光然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

十一、经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总黄酮醇苷)。

十二、经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青叶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浸出物。

十三、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鲜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

十四、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加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浸出物。

十五、经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

十六、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款冬花(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

十七、经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同创康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泽泻(盐泽泻)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十八、经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成都市明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总黄酮、总黄酮醇苷)。

十九、经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粉葛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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